目前对近视的病因和发病机理尚未完全搞清,近视也缺乏统一的分类方法,现在所做的分类,是从不同角度对近视进行划分的。
根据青少年近视是否可逆分类
假性近视:指使用阿托品后近视消失,呈现为正视或远视。是由眼睛过度调节,睫状肌痉挛引起的。
真性近视:指使用阿托品后,近视屈光度未消失或降低的。是由眼轴前后径加长引起的。
混合性近视:指使用阿托品后,近视屈光度明显降低(降低的度数≥0.5D),但仍未能恢复为正视。可简称为中间性近视或叫半真性近视。
㈠假性近视
假性近视是一种功能性改变的近视,经过适当的休息或治疗,视力能够恢复正常。这种近视多发生在青少年,他们在看近处时,睫状肌紧张,晶状体变厚,如果看近处持续过久,产生晶状体弹性疲乏,看远处时不能恢复原状,远方视力减退。如果应用睫状肌麻痹剂或者解除近距离用眼活动。经过一段时间,视力可逐渐恢复。
㈡真性近视
真性近视是由于眼轴增长,角膜或晶状体屈光力增大等因素引起的近视,这种近视不是功能性变化,眼的相应部位组织结构已发生了改变,这种器质性变化通过放松调节的方法或应用睫状肌麻痹剂,均不能提高视力。
㈢混合性近视
这种近视是针对进展性近视而言,在近视发展过程中,最初为假性近视,如果没有得到合理的保健和治疗,持续时间长了,变为真性近视,但近视的度数并未稳定,在此基础上继续发展,近视度数增加,新增加的近视度数,开始为调节性。在这种近视病人的全部近视度数中,一部分为真性近视,一部分为假性近视,称此为混合性近视,又称半真半假近视。在这种混合性近视中,假性近视变成真性近视,在真性近视基础上出现假性近视,这样变化的结果导致近视度数不断加深。
在临床工作中,经常遇到患者的家长询问,孩子的近视是真性近视还是假性近视,医生经过检查,要做出比较科学的解释。一般说来,患病前儿童的视力正常,患近视时间短,近视度数低,视力常有波动,这种状态多为假性近视阶段。确切的鉴别真性近视和假性近视主要依靠以下两种方法:
⑴云雾法:即让患者戴一个度数较高的凸透镜(老花镜)持续20-30分钟,目的为缓解睫状肌的紧张状态。若视力有提高,则存在假性近视;若视力不变或下降,说明为真性近视。
⑵散瞳法:采用睫状肌麻痹剂,如1%阿托品或双星明滴眼液以麻痹睫状肌而消除调节性紧张。如果患者存在睫状肌痉挛,应用该药物后,痉挛状态被解除,患者视力提高,这说明患者存在假性近视。
在临床工作中发现假性近视,务必要提醒家长和儿童高度重视,因为在此时期经过视力保健合理治疗,患者的视力可以恢复正常,如果转为真性近视,一般治疗难于奏效。
由于近视分类尚不完善,以上的分类不能将所有的近视状态包括在内,如药物性近视、外伤性近视等,随着近视病因学研究的深入,近视的分类也会更科学更完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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